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09〕87号
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8号)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司函[2009]26号)精神,为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获奖结果公示已结束,根据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北京市推荐限额指标,经研究,确定推荐公示结果中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见附件4)申报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二、推荐材料的填报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办理。请各推荐单位于
网络申报联系人:张 勇,联系电话:010-58581136 唐宏,联系电话:010-51687225
三、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4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本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首先进行网络评审。与上述纸介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一律按照流程要求,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站进行网络申报(教材成果提交精彩章节)。
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项目可根据需要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光盘2份,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在网上填报视频材料相关链接地址。
四、根据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司函[2009]26号)精神,本次推荐的项目均经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视为经过鉴定,可不必再作成果鉴定。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完成此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金红莲 赵晓琳
联 系 电 话 :66075043 66075045
附件:1.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北京高校填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有关说明
3. 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4. 北京市推荐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