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学〔2014〕5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北京市公安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
大学生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公安局内保局,文保、出入境总队,各分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对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北京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范围
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是指北京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北京户籍学生。
二、进一步加强高校备案工作
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各高校要确定专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等,重新报备本校相关工作部门情况,填入新制定的《北京高校出具在学证明工作部门有关情况备案表》(附件1),并于
各高校的工作部门、在学证明公章样式、专门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生变更的,要重新填写《北京高校出具在学证明工作部门有关情况备案表》,并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通报备案。
三、进一步规范在学证明管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学证明管理。
非北京户籍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学生本人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见附件2,以下简称《在学证明》)。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规定程序获取,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各高校出具《在学证明》前,要严格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审查,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3),详细登记出境事由、前往国家(地区)、行程安排、费用来源、同行人员等情况,并由学生签名确认。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学证明》是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办理证件的依据。
四、建立并完善通报机制
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高校建立并完善非京籍在校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情况通报机制,确保证件签发安全。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要定期将非京籍在校大学生申领出入境证件情况通报内保局、文保总队及相关分县局,由内保局、文保总队及相关分县局按管辖分工向相关高校进行通报。
各高校要关注相关办证学生的在校情况,对有出国意向提出休学、退学的,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内保局、文保总队和相关分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