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9240号)精神,市教委组织开展了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评审工作。经申报、考察、终评、审核,最终认定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0个单位为 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要继续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 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见》(京教高〔200814号)要求,高度重视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根据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积极构建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并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强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二、此次批准立项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时间为3年,市教委将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并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相关建设项目的主持学校和依托单位,要在总结前期合作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双方合作机制及运行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深化实践教学研究,为北京地区各类高等学校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经验。

附件: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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