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决定(京教人〔2013〕1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表彰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决定

京教人〔201318

 

 

各高等学校、区县教委、中等职业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开展了第七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第一届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第四届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对以下教学成果予以表彰:

  北京大学王恩哥等申报的“北京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等8项成果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清华大学袁驷等申报的“推动国际化培养体系建设,促进高水平创新人才成长”等274项成果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北京工业大学刘中良等申报的“扬学科优势 促研究性学习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为例”等381项成果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北京市商业学校史晓鹤等申报的“学生综合职业素养成长模式”等29项成果获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李季等申报的“创新教学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等38项成果获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王欢等申报的“校本课程优质资源共享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践研究”等40项成果获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北京市育英学校于会祥等申报的“聚合课程合力,实现学生综合发展实效的实验研究”等120项成果获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北京市实施人才强教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对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以上获奖成果汇集了广大教师近年来在教学工作岗位上取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代表了北京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先进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获奖的教学成果,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促进首都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学校赢得更多荣誉。

 

 

         

 

市教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1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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