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高〔2009〕3号
高等学校,有关出版社: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提高北京高等学校教学用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及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市教委决定开展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教育创新。
充分发挥北京高等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通过立项,积极组织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学者、专家,结合科研、教学成果和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编著一批体现学科前沿、适合学科发展、突出实践性,集中体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适合不同类型院校本科生、研究生、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等学历教育使用的高水平教材或特色教材,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立项范围
(一)立项范围
1.原则上是教育部和北京市“质量工程”需要的、与国家和北京市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等建设项目配套的教材。
2.重点扶持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等领域的教材,特别是在城市建设、文化发展、现代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新医药、都市农业、现代企业管理、城市数字化管理等领域急需的教材。
3.高职高专类教材应突出相关院校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鼓励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发挥集中优势,综合、凝练国家和北京市级高等职业示范性院校的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成果,共同编著出一批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应用型实践类教材。
4.本次立项不受理已列入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选题的项目及系列教材。与“十五”以来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教材或获奖教材相近似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立项。
5.2006年底前已出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的规划教材,如需要进行修订,可按本通知规定的修订要求和程序组织申报。
(二)项目类型
此次立项项目分三种类型:
1.重大支持项目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由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资助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学者、专家主编的项目。
2.重点支持项目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人才培养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由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精品课程负责人等学者、专家主编的项目。
3.一般支持项目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以保证高质量地完成申报工作。
(二)以在京高等学校和有关出版社(附件3)为单位统一组织立项申报。
(三)申报项目的第一编者(主编)应是北京高等学校教师。申报工作由第一编者负责。每一项目申报主编原则上不超过两人,立项项目第一主编原则上不能变更。
(四)项目主编是教材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教材内容及知识产权负有重要责任。应切实负起对教材体制、整体框架设计(包括章节、目录、内容、知识点等安排)的责任,负责教材编写,对内容把关,掌握编写进程,对全稿内容进行最终审定及核准,以保证立项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五)申报项目第一编者所在高等学校在申报前应先确认教材的编写与出版的版权归属(特别是修订版教材),避免版权纠纷。
(六)为保证立项教材出版秩序和质量,通过学校申报的项目要从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的参与单位(附件3)中选择两个出版社作为申报项目的意向出版单位(建议先行与出版社沟通,确定选题方向是否合理)。通过立项后,市教委根据作者选择意向,推荐、确认出版社。
(七)各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和择优推荐,并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八)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的参与单位(附件3)可以参照《北京高校“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的意见》(京教高〔2006〕25号)和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参加立项申报。所推荐的申报项目需经第一编者所在学校签署意见。
(九)项目完成形式及时间
以文字教材为主体,配套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以及习题库等。
此次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2011年12月底前按批准立项的内容完成教材的编写并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封面使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项目”统一标识。
四、评审工作
(一)市教委对所申报的本科及以上教材和高职高专教材分别设组进行评审。
(二)市教委组织各学科(专业)评审组专家对所申报项目先进行初评,确定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支持项目,并推荐重大支持项目;然后由综合评议组对各评审组推荐的重大支持项目进行评定;最后报市教委批准。
(三)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资助。重大支持项目资助20至30项左右,每项5万元;重点支持项目资助70至80项左右,每项2万元;一般支持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纸质《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每一项申报材料应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将《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二)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全部的试用讲义或不少于一万字的样章(含绪论),修订教材需附原教材(一式一份)。
(三)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打印稿一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bjjpjc@163.com。
以上表格电子版可从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页上下载(http://gjc.bjedu.gov.cn)。
(四)高教处工作联系:刘承邠、陈雷
联系电话:66075043、51994832
(五)报送材料时间:
地 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公楼东配楼306室)。
联系人:王敏 电话:823178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