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9〕240号)精神,市教委组织开展了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评审工作。经申报、考察、终评、审核,最终认定我院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为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并于
此次批准立项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时间为3年,市教委将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并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见》(京教高〔2008〕14号)等文件要求,将高度重视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等专业院团合作。在总结前期合作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积极构建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双方合作机制及运行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深化实践教学研究,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强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我院各专业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发展,努力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授牌仪式
2.我院教务处处长曹林、舞台美术系主任李威以及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代表参加了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