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十五”期间,北京将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地位以及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要求。各高等学校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加强各类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教育部《意见》精神,结合北京高校实际,现就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学工作的重要地位,建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作责任制
(一)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建设,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建设与改革计划,要突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切实推进高等学校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建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作责任制,学校党政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建立定期研究教学工作的制度,专题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其中,把教学质量作为会议主题的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教学主管部门、各系(院)相应承担教学质量保证责任。
二、加大经费投入的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确保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市教委将在逐年扩大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同时,改革对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拨款方式,确保扩招后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大各种专项教学经费的投入力度,继续推进高等学校专项建设政府贴息贷款制度,不断改善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
(三)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学校要统筹预算内、外教育经费,增加教学经费的投入,保证生均教学经费逐年有所增长。学校应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学校要保证不低于20%的学费收入用于日常教学(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并保证在“十五”期间学费收入用于日常教学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学费的其它部分也应主要用于教学条件的改善。
市教委将定期检查并公布北京各类高等学校教学经费的投入情况。
(四)学校要及时增置和更新体现现代化教学技术的教学设备。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提高现代化水平。要加强校园网、电子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数字化教学环境建设。市教委将组织建设北京高校图书文献资源共享系统(BALIS),实现高校图书资源的有效共享,同时加强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建立教育软件开发中心、教育信息资源库和远程教育传输中心。各校要全面推进高校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结合,探索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
市教委将加强对高校数字化教学环境建设的指导检查工作。
三、加强骨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及教师资格制度。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的制度,确保高水平教师工作在本科教学第一线。教师职务评聘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学校在安排教学任务、选拔学科带头人及教学带头人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激励广大教师注重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大力营造一个鼓励上进,人尽其才的环境。
(六)加强教师的交流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建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制度,采取措施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21世纪首都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教学带头人。鼓励本校或聘请外校院士
制定北京市双语教师专项培训计划,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有相当外语基础的教师出国进修,回国后用外语进行教学,为推动使用外语进行教学创造条件。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将分期、分批组织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到国内外高等学校进行交流和学习,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推动北京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水平的提高。
(七)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为教师资源共享及学生进行校际课程选修、专业辅修创造条件。扩大“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中关村路地区教学联合体”、“东方大学城教学共同体”建设的力度,发挥各校的学科优势,减少各校在课程和设备方面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共同体教学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使教师和课程等宝贵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全面推动课程体系的建设和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八)加大课程建设的力度。重点加强基础课和主干课的建设,要在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上下功夫。以“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改革思路,加强基础理论课程,拓宽专业面,增强高校人才的适应性。
充分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特别要加强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及综合化、整体化的趋势,课程改革要突出综合性,强调各学科课程间的相互渗透和交叉。积极增加课程门类和数量,广泛开设各种选修课,使学生增强学习的自主性,培养个人特长和发挥个人才能。创造条件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改革。
(九)积极实施精品教材计划。设立专项经费,重点抓好300部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出版一批具有首都特色,适应新世纪教学改革要求,内容新、水平高、实用性强的高等教育教材。加快引进国外先进原版教材的步伐,鼓励高等学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编写适合我国高等学校使用的教材。
(十)市教委将继续推进“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水平,使高校在教学内容上更加体现的时代特征,加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促进教学方法及手段现代化,同时,努力探索人才培养多样化模式,培养面向市场需求的实用性人才,满足进入WTO后多方面的社会需求。
五、构建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教学质量管理的良好运行机制
(十一)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自我监控体系。高等学校要构建符合校情、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一个既包括教学过程监控,也包括教学效果反馈控制的完整闭环系统。构成这个监控体系的要素包括:教学工作目标,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信息收集与分析,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信息反馈及调节控制等环节。该体系要具有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保证的功能。
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是构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项核心内容。学校从实际出发,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是学校实施质量监控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各高等学校在构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时,应参照教育部有关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评价标准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高等学校要在组织上给予保证,建立起精干高效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系统,做到学校班子有领导分管,并有具体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各级教学单位中有专门从事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岗位,以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组织上落到实处。
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要充分重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支持并积极参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十二)加强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宏观管理。市教委将在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基础上,构建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教学层次的高校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北京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水平。
市教委将组织建立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依据《高等教育法》对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组织专家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各高等学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和资料,进行必要的调研、检查、检测和评估,对全市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定期发布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为各高等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组织教学质量监控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经验交流及研讨,促进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类高等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促进北京地区各类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