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基础教育部、体育部: 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07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现转发市教委有关文件,并就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我院申请参加2007年北京市教改立项的教师须于6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2、申报项目须符合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要求。 具体相关材料及表格请到教务处索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