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根据课程建设要求和我院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网络教学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高自由度和互动的虚拟学习社区,可以实现非固定时间和教室的授课和学习,有利于授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充分沟通与交流。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可以完成课程内容的编辑、讲授、网上答疑、布置作业、发布通知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在线管理,学生可以浏览所修读课程的教学内容、查询相关资源,并进行网上提问、在线讨论、提交作业等学习活动。
第二条 网络教学建设任务
1、学院建设网上教学公共平台,具备网上组织教学内容、网上自主学习、网上提问和答疑、网上讨论、网上作业、网上公告和实现用户管理等功能;
2、学院鼓励教师本人制作并开通个人教学网站,经学院注册备案,可键接在校园网中;
3、学院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库,具备教学资源上传和下载、教学资源分类查询检索、教学资源浏览、教学资源引用、用户管理等功能;
4、学院将购进适合我院教学需求的部分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课件,更好地开展面授与网络授课相结合、以学生自学为主的网络课程教学活动,为学院同类课程教与学提供参考。
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院要求所有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应该在网络课堂中公布,每学期的教学日历、授课教案、实验(实习)指导书、试题及答案、参考资料目录等基本教学文件也应上网公布,每学期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有任课教师都应利用网络课堂进行网上答疑等教学活动。
第四条 精品课程、优秀课程要示范开展网络教学。凡获得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优秀课程、重点课程等荣誉称号的课程必须在网络教学中起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五条 学院以立项方式资助网络教学建设。各教学单位都要开展多媒体网络课件的建设工作,可以选购,也可以自主制作。对己经购买的网络课程要加以整合利用,做到资源开放和共享,充分发挥作用;对自主制作多媒体网络课件、立体化教材建设等,课程负责人可以申报专项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经相关评审后,按院或系/部级教学研究与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六条 制定多媒体授课及网络教学质量标准。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多媒体授课及网络教学的质量,构建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学体系,学院制定多媒体授课及网络教学质量标准和规范,全面推进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工作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提升教学效果和质量。
第七条 加强网络教学技术培训。学院定期组织网络教学相关的的应用技术培训,纳入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帮助教师掌握网络多媒体教学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第八条 组织教学评比活动。学院将专门制定多媒体(网络)课件的质量标准和优秀课件、网络教学评比办法,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定期评比和课程点击数统计以及教师答疑次数与质量的统计,评定其教学效果。在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的评比中对教学效果好的网络课程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考虑;对优秀的多媒体网络课件将推荐参加学院及以上级别的评比和奖励。
第九条 开展网络教学将作为教学改革业绩点考核。把开设网络课堂教学作为教师聘任岗位任务中教学改革业绩点考核。凡是达到了学院规定的优秀标准的任课教师,可以视为完成当年岗位任务中发表核心教学改革研究论文任务,并可在职务聘任、教学评比、项目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 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网络学习条件。学院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上机学习的环境和条件,信息网络中心和各单位的教学机房要为学生开放。为方便学生上机学习,学院为每位在校本科生提供免费学习机时。
三、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学院网络教学的组织工作,包括规章制度建设、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检查、项目审批验收、经验交流、教学评比等。
第十二条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学院网络教学的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系统建设、系统维护、系统管理、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机房资源开放等。
第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络教学的建设与实施,包括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网络教学活动、开展网络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及时检查工作进度,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相关工作以及本单位机房资源开放等。
四、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本科教学,其他办学层次可以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戏曲学院教务处
二○○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