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教学督导员听课规则

        教学督导员听课,目的是为了了解授课教师课堂教学状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授课教师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将我院重点课程及师资培养建设好。因此,教学督导员听课活动十分重要。
为此,特制订以下教学督导员课堂听课规则:

一、本着“以督促建、帮助完善、培养重点(课程)、完成目标(“六个一”)”原则,教学督导员先以一至二门课、1-2个教师为对象,督导、帮助其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搞好重点课程建设。

二、根据各系(院、部)上报的推荐听课课程表,经教学督导办公室
研究,选择出督导员听课课程。督导员在教学督导办公室安排下下课堂听课。

三、教学督导员听课前须认真了解授课教师的个人简历(由教学督导办公室提供),听课后仔细填写好“教学督导员听课记录表”,并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沟通,提出听课意见与建议,供授课教师参考学习,以便使其尽快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学督导员将“教学督导员听课记录表”上交教学督导办公室存档。教学督导办公室根据教学运行安排,组织督导员对授课教师进行连续跟踪听课与指导,从而使督导工作连贯性、授课教师教学质量提高保证化。

五、督导员与授课教师课后交流沟通后,授课教师根据督导员的意见与建议,须填写“被听课教师教学完善计划表”,报教学督导办公室监督、存档。

六、教学督导办公室将督导员的听课记录表上所记载的听课意见与建议,可根据需要向有关教学部门领导反馈,以便系(院、部)配合教学督导工作。

七、学期末,教学督导办公室将组织院领导、全体督导员及系(院、部)负责人,到被督导员听课、并对其长期指导帮助的授课教师课堂听课,了解督导员督导效果,以及授课教师教学完善情况。
经过讨论,对仍需要加强教学督导与帮助的授课教师,教学督导办公室将组织督导员对其继续听课加强督导。

中国戏曲学院教务处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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