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京教高〔200820

各高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8]7号)精神,经学校申请、专家评议以及市教委审核,决定批准面向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本科生课程体系改革研究216个项目为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其中北京市优秀教师教学实践与免费师范生培养研究13个项目为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重点项目,大学微积分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203个项目为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面上项目。

获得立项项目的高校要积极支持立项项目建设,为项目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要做好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力争使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要积极调动广大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中鼓励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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