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教委2007年教改立项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系、基础教育部、体育部:
   
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07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现转发市教委有关文件,并就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我院申请参加2007年北京市教改立项的教师须于6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2
、申报项目须符合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要求。
   
具体相关材料及表格请到教务处索取。
   
特此通知

               20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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