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调课程序的通知(〔2015〕2 号

各教学系部、学生处:

自学院2014年11月开始试行《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后,经学院领导巡查、教务处与各教学系部领导抽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人员与各教学系部教学秘书定期检查等工作,教学事故与不规范的现象呈下降趋势,教风和学风有较好的改善。

在确定为教学事故的事件中,因调课过程不规范造成的较多。为了进一步规范调课程序,减少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随意性,更好地提高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本学期开学初请各教学系部、学生处按照新修订的《中国戏曲学院调课申请单》(参见附件1,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对本部门(单位)任课教师(含内聘、外聘)进行通知:

1、按照学院要求不得停课。

2、需要调课的教师必须在原定行课时间的一天前,由个人提出《中国戏曲学院调课申请单》书面申请,按照程序找相关领导签字,加盖相关系部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及教学服务中心,否则视为教学事故。

未经批准擅自调课的教师,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戏曲学院调课申请单》

                                             教务处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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