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北京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意见

经过多年的建设,北京高等学校形成了比较齐全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为我国及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面对我国加入WTO、北京申奥成功和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新要求,北京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存在着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如部分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设置、效益不高; 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供给不足; 部分专业面向偏窄、课程内容陈旧、人才培养和社会要求脱节; 专业结构失衡,应用型人才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都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学校注重新专业的设置而忽视老专业的建设和改造; 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调整学科专业的机制还没有形成等问题。为建立北京高等学校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形成北京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主动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需要的新机制,更好地发挥北京高等学校在推进首都经济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推进北京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是高等教育适应新时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北京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加强对学科专业结构现状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学校十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明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首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同时,要建立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相适应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调整机制,促进高等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北京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要以建立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为主要目标,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首都特征,体现全局性和战略性。通过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全面规划,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北京高校学科专业体系。

三、北京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WTO后对人才素质的需要;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首都高等教育普及化目标的要求。改善学科专业的内部结构,重视提高专业的规模效益,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与此同时,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要起到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先导作用,有利于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运行机制和创新机制。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同时,充分落实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自主权。进一步简化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的审批程序,学校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在批准的学科门类和专业数内,可以自主设置专业,并可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首都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急需申请设置目录外新专业。

五、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宏观管理,制定《北京高等学校专业管理办法》和《北京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建立和完善专业评估制度。定期公布北京高等学校专业布点情况和专业招生就业情况,及时提供北京经济、科技、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提供信息服务。

六、通过重点投入和引导建设,构建微电子、软件工程、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旅游与外贸、文化艺术、现代服务等十个方面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基地的基本框架。同时,发展一批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应用学科及其专业。

七、根据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通过招标建设的方式,重点支持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医药科学、新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等高新技术类专业的建设,优先支持设置本科专业或增加专业布点,同时重点资助已经设置这些专业的高等学校进行专业建设,充实办学条件,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八、为适应我国加入WTO、首都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需求,重点支持急需的金融、贸易、法律等学科专业的建设,扩大学科专业布点和增加招生规模,满足新形势对这类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外语类学科专业的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外语人才培养的力度,对小语种的人才培养进行规划,为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提供充足的语言人才。

九、在加大对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高新技术学科专业建设的同时,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文社会科学在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所处的地位及重要作用的认识,优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结构,积极开展应用文科专业和新兴人文社科专业的建设,重视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结合,促进新的学科专业方向的形成。重视北京文化艺术学科专业的建设,为推进首都建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重点支持与首都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的发展,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首都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对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高等学校要运用市场机制,调整和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应用型学科专业的建设。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要紧密结合北京产业发展的需要,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一线,逐步形成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合理的专业结构体系。

十一、高等学校要通过拓宽专业面向,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解决专业不适应问题。鼓励高等学校用信息科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学科专业,特别要通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使学生学习的内容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达到专业改造的目的。

十二、积极鼓励高等学校拓宽专业口径,灵活专业方向,支持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在批准设置的宽口径专业内,根据就业需求和学校条件,灵活设置不同的专业方向; 鼓励高等学校实行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中实行按二级专业类设置专业或组织招生; 鼓励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实行主辅修专业制、双学位制等,扩大第二学位人才培养的规模,鼓励技术专业的人才加修外语、管理等第二学位,提高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适应性。

十三、鼓励高等学校跨学科设置交叉学科专业,培育和发展新兴学科,同时,积极推广北京高等学校间的合作办学经验,努力拓宽合作办学领域,创造条件推进跨学校、跨专业的选课制,开展北京高校跨学科、跨校设置专业的试点,形成北京高校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格局。

十四、结合北京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进行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工作。通过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鼓励合并调整的学校通过布局结构调整,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办出高层次、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并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点的合并重组,减少重复专业的布点,提高专业的规模效益。同时根据北京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现状,通过减少投入、减少招生等办法,限制部分布点多,就业率低专业的发展。

十五、高等学校在重视本科学科专业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对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也要根据社会需求进行结构调整,逐步形成有特色的优势学科,整体推进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的调整工作。

十六、市属市管高等学校要按照本意见精神,重点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指导,为形成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各具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创造条件。中央在京高等学校也要紧密结合首都经济建设发展需要,面向首都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对人才的需求,积极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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